而排水許可證制度是依據建設部1994年頒發的《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》,對所有凡直接或者間接向城市排水設施排水的單位、個體經營者(簡稱:排水戶)進行管理的制度。辦法所稱城市排水設施,是指接納、輸送城市污、廢水和雨水的管網、溝(河)渠、泵站、起調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處理廠、污水和污泥處置及其相關設施。
如何辦理
1、書面申請(說明排水地點、水質情況);
2、規劃部門審批文件;(規劃許可證和規劃總平面圖)
3、廠區或小區排水平面布置圖,雨、污管線的縱斷圖或者斷面圖。排水出口與市政管網連接圖,注明比鄰道路及周圍環境名稱。廠區墻外與市政檢查井之間設置已備取樣和安裝流量計檢查井。注明管道(渠)管徑(尺寸)及管底標高。
4、污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及平面布置圖;
5、生產產品種類、主要原材料(僅限于工業項目);
6、環境評價或者環境評價批復。
7、申請人身份證及法人委托書。
8、環保局頒發的試生產許可或者水質驗收報告
9、《城市排水許可許可申請表》